生物技术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药品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是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药品橱,均应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库房应与办公室、仪器室分设。

二、库房内应设置防火、防水、防盗、防毒、报警、通风、计量、应急处理设施,并确保以上设施的正常运行,库房内的药品应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的药品应严格分开储存,危险药品应避免阳光照射。

三、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由相关实验专职人员提出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签字批准。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必须经实验中心主任、分管院长签字批准,还要经教务处批准、公安处备案。

四、领用危险药品时,要经实验中心主任;剧毒、易爆、放射性、传染性病原菌等危险性大的物品,领用时应坚持双人领、双人发,并做好登记,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五、房内的药品应整洁有序,干净卫生,库房内禁放杂物;保管人员对药品应建立帐目,并确保帐物相符;经常检查储存情况,标签不清的及时更换,过期药品及时处理;出库药品应坚持先入库的先使用,防止过期。

六、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节假日期间更应注意库房安全,定期检查、通风,备好电话号码,确保信息畅通。

七、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应上墙,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要层层落实,认真履行。

八、库房保管人员调离工作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开列清单,由分管领导监交,交接清单至少保存五年。

九、分管院长、实验中心主任应对有关人员的工作情况经常检查,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