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术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满足新形势下素质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为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研、教学和社会服务,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生物技术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在保证正常教学工作的条件下,实施对外开放制度。为规范开放,特制定实验室开放制度。

一、实验教学中心开放范围
生物技术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主要面向生科院教师、本科生及部分硕士生、博士生开放。

1、对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开放
包括课程论文、毕业论文等必修环节,也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创新活动、大学生创业活动、小发明、小制作等。

2、对部分非生科院本科生开放
具体开放情况有学生申请报生科院审批。

3、向科研工作开放
包括教师和研究生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

4、对社会开放
利用中心条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测、分析、研究和加工等服务。向中学生、科技爱好者提供研究和学习条件。

二、开放实验申请及要求

1、申请办法
所有拟申请开放实验者要填写《生物技术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按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向中心递交或邮寄申请表格。

2、批准程序
实验中心接到申请后进行研究,一周内答复申请者批准与否。

3、签订协议
对社会开放时除填写申请表还需签订协议,经中心批准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4、开放实验所需费用由申请者承担。

三、开放时间

实验室开放只能安排在不与正常实验教学活动冲突的时间进行。具体时间由中心根据实验要求和实际情况决定。

四、开放实验管理

1、进入开放实验室后,中心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中心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中心的管理。

2、中心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验及管理成本计算。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自负。缴费后方可进入实验中心开展工作。

3、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仪器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备充足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开放工作。

4、学生进入实验室前应查阅有关资料,设计好实验方案,并做好其他准备工作。

5、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及实验室的安全。损坏仪器设备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6、实验室开放时,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维护教学秩序;供应实验材料;保证实验室安全,并认真做好开放实验室记录。

7、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中心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指导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要做好成果的收集、论文的推荐发表工作。

8、实验管理人员按中心下达的《生物技术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开放实验任务书》工作。未经中心批准擅自开放实验室和仪器者责任自负。

五、其他事项

1、本科生原则上要有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须有导师签字同意。

2、本中心只能开出申请者的实验工作经历证明,不对申请者自己所做实验数据和结果负责,能否获得相应学分或其他期待的待遇、利益,由申请者自己向有关管理单位申请。

3、通过与实验中心签订的协议由中心人员负责分析、检测的结果,中心对数据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