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规范实验室开放及运行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开放形式与内容

(一)科学研究型:实验室结合教师科学研究内容,吸收部分优秀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二)科技活动型:学生申请开展创新、研究项目及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科技活动,或进行软件开发、课件制作、网页设计、网站建设等。

(三)自主实验型: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开展教学计划以外的其它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四)开放服务型:实验室充分利用先进设备、技术,对外开展培训、科学实验、检测、分析等技术服务。

二、对中心的要求

(一)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中心应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结合实验条件和专业特点,设置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或内容供学生选择,积极接纳学生自拟课题或实验项目进入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及创新实践活动。

(二)中心应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实验室开放的管理工作。应以学生为本,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开放,并逐步增加开放时间、内容和范围。要编制开放指南,包括实验室功能、指导教师、拟开实验项目、实验指导等方面介绍,根据学生水平和要求,确定开放形式和内容。

(三)各中心应做好仪器设备、试验试材等材料的准备工作。实验期间,相关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加强指导和管理,做好记录,对学生实验的相关资料及成果规范存档。推荐发表学生的优秀成果或论文。

(四)中心应加强开放管理,记录平时成绩,确定考评内容与方法、学分比重,建立对学生综合实验能力考核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

三、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且掌握了相关的专业基础知识或具有相关学科知识背景,方可申请进入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

(二)学生申请进入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须提交相关材料,经有关专家审查、中心同意后方可进入。

(三)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包括查阅资料,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掌握使用原理和方法,拟定实验方案,按设计的实验方案开展实验。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中心提交实验报告。

(四)学生在实验室期间,须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实验期间损坏仪器设备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实验室开放的考核评价

学校将对各实验室的开放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总结,依据开放记录的相关材料,经审核、认定后予以一定的实验耗材经费补贴,并认可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对在实验室开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中心、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